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市民致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倡议书全区广大干部群众:大家好! 爱护城市环境人人有责、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参与。我区是长治市的“窗口”和“名片”,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,你们的一言一行事关文明形象,你们的一举一动彰显文明素养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需要你们从现在做起、从自身做起、从一点一滴做起,为魅力长治增光添彩,为文明城市再做贡献,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、生活更美好!为此,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倡议: 一、文明在心中:坚持文明从心开始、从我做起。弘扬仁爱之心,加强社会公德建设;树立诚信之心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;倡导孝敬之心,加强家庭美德建设;增强责任之心,加强个人品德建设。人人存好心、说好话、行好事、做好人,告别陋习,走向文明,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提升。 二、文明在口中:不随地吐痰;不吵架斗殴;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(问路、求救等);不在市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;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、不高谈阔论;观看文体表演时,主动关闭手机,不起哄鼓倒掌,不只为主队加油。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,塑造长治人文明形象。 三、文明在手上:不乱扔杂物;不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设广告牌;不人为弄脏、损坏公物;文明养犬,外出溜犬由主人牵领,及时处置犬类排泄物,避免犬叫扰民。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,建设美好家园。 四、文明在脚下:不乱穿马路、不闯红灯,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;不乱停车;驾车穿越非机动车道时不超速、横行;排队候车、依次上下车,不拥挤、争抢座位,公交车上主动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;观看文体表演、参加公共活动不迟到早退。用我们的实际行动,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。 五、文明在行动:积极参加“讲文明树新风”系列活动;积极参加“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活动,广泛传唱100首爱国歌曲;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弘扬“奉献、有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;积极参加以“我们的节日”为主题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;积极参加“给力城区”模范人物评选活动,认真学习模范先进事迹,并积极参加投票评选活动;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。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中提高素质、弘扬正气、树立新风。 全区每一位干部群众都是城市的主人,长治的每一份荣誉都是我们的自豪!有了您的参与,长治将会更加美丽、更加和谐、更加文明! 长治市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1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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